芷江人大启动《和平湖保护条例》立法工作
2023-04-24 06:56:4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 (通讯员 蒋文智  唐成勇)4月19日,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召开,审议通过了《芷江侗族自治县和平湖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和平湖保护条例》)立法工作方案,标志着《和平湖保护条例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。

会上,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红利指出,开展和平湖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,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践。

陈红利强调,要通过地方立法更好地保护、发展及合理利用和平湖资源、促进和平湖旅游业健康发展。要按照“党委领导、人大主导、政府依托、社会参与”的立法原则,充分发挥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推进作用。要在深入开展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、借鉴学习外地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,确保《和平湖保护条例》立法工作有序有效进行。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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